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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为重点,以争取“七五”普法中期、依法行政等考核工作取得优秀为目标,加强法治宣传,深入推进农林“放管服”制度改革,规范农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创新推进行政执法监管,提升我市农林法治工作服务三农的水平。
一、深入推进农林“放管服”制度改革
1.深化农林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和“不见面审批”,严格遵守职权法定原则,落实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二是对各级取消和委托下放的农林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做好对接工作,实现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今年5月份,根据溧阳市审改办《关于对我市承接上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书面调研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围绕调研重点,对2013年以来项省市政下放和委托的共计41项权力事项,逐项对照自查,摸清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在各个部门落实情况,没有发现在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后“不同步、不协调、不到位”等方面问题。
2.全面完善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为进一步推动完善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咨询查询。宣传培训、救济援助、认证评估、检验检测、其他”等6类内容,编制了溧阳市农林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4条,并逐一汇编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公开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要求,并于6月15日,完成对江苏政府服务网事项库的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和服务指南入库工作。
3.打造优秀政务服务团队
为全面提高窗口服务效能,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努力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7月16日,在分管局长赵国新的带领下,协同法规科,组织对窗口工作核查督查。针对审批事项集中情况、窗口设置情况、办事指引情况、精细服务情况、窗口管理情况、审批服务收费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随机询问了多个来农林窗口办件的群众,他们对我局农林窗口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管理情况做出一致好评,未发现纪律松散、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2018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832件,其中木材运输证3691件,出县森林植物检疫证3875件,林木采伐许可证99件,捕捞许可证年审116件,林业产地检疫合格证11件,动物诊疗许可证1件,农药经营许可证187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件,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6件,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527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314件。
4.提升农林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完善使用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的主要内容和运用规范,全面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组织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扎实开展农林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按时上报“红黑”名单。经各有关单位申报、镇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市农林局组织评审,今年我局已认定30家企业为A级诚信企业,其中6家企业为红名单企业。
二、扎实开展农林普法宣传培训工作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将普法工作作为全局的重要工作,并纳入农林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使普法工作有序的组织推进。
1.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增强模范守法意识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制定年度干部学法计划,落实年度学法内容,把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组织中心组学习宪法及新《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学法次数不少于3次。深入宣传农林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林普法成效。
2.抓好重点对象普法,促进全民普法深入开展
以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加强公务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员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深入开展“万人学法”等活动,组织参与学习并完成考试,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聘请法律顾问,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3.狠抓“法律六进”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实到基层
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用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宣传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选择在车站、超市等人流往来的多的地方进行普法宣传。积极参与送科技文化“三下乡”活动,深入社区、村委进行普法宣传,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5000余份,制作宣传剪板30余块,现场接受咨询群众900人次,努力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积极营造稳定和谐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农业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1.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工作
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促进行政执法的合法、规范、有序,我局严格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度,申领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时,申领人员必须是行政执法机关中直接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经编办把关审核。根据法制办要求,每年对执法证件进行年审一次,及时根据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增减,确保我局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动态监管,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工作制度。
2.大力开展各类行政执法行动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的原则,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非法捕捞、“三无”渔船、渔业水域污染、破坏水资源、滥捕乱杀、非法运输和买卖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以及私屠乱宰、逃检、出售病死肉品的查处;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竹木材流通秩序,规范征占用林地行为,禁止毁林开山采石非法行为发生;从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规范农资市场,提升农业部门的社会形象。
截至目前,我局2018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件,其中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2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7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进行开垦,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3件,非法猎捕、杀害省重点和三有保护野生动物3件,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案6件,经营假农药案1件,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案1件,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1件,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签章运入本省的动物产品案1件。
四、创新推进行政执法监管
1.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常态化监管
“双随机”监管平台上线以来,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农林局“双随机”监管平台实施方案。按照“全面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明确事项名称、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检查主体、责任单位等。各责任科室分别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实现常态化监管。
2.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內公示要求,根据《常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我局全面规范中文名称、字段名称、数据类型、字段类型说明、是否为对外公示项、报送方式等字段。截止目前,我局在信用溧阳平台,全面公示和上报所有办理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3.切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我局按到法定职责,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坚持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实现证照管理信息,每日登陆并认领许可主体,做好双告知,及时反馈并录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在各部门之间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实现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
溧阳市农林局
2018年12月13日
2019年工作打算
(一)扎实开展农林普法宣传培训工作。
1、开展农林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服务“三农”主题,大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开展 “3.15”“12.4” 普法教育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组织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二)大力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
1、加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2、切实加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查办力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查办案件质量,提升农业部门的社会形象。
3、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为发展溧阳经济,打造绿色溧阳作出成绩。
(三)推进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工作。
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农业法制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和执法过程的监督。(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做好 政务“一张网”网络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平台和“信用溧阳”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工作;(3)加强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4)做好农业法制信息的报送和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