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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财政所(局):
为进一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高农业险防范能力,现将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粮食烘干机保险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19〕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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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日
抄 送: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保溧阳支公司。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印发
溧农发【2019】39号附件——关于开展粮食烘干机保险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