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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畜牧兽医站、局相关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按照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1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
201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要求,大力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严肃查处各类农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规范有序、诚实守信的农资市场环境,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总要求,坚持质量第一,不断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优化农资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消费终端,多管齐下推进农资高质量发展;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农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公布一批制售假劣农资违法失信企业;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促进农资市场秩序健康平稳,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不断完善农资打假长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的协同配合,严格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执法监督。通过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和督查暗访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发现问题隐患,防范风险。对问题隐患多的地方,加强督促整改,必要时采取通报、约谈的方式推动其加强自我监督、自我管理。以省、市、县交界地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互联网领域和农资经营规模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农时为重点时段,以举报投诉多以及有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通过异地互查、督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资的监管力度,督促电商平台对农资经营者和农资产品加强准入审核,防止假劣农资向互联网领域蔓延。
(二)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在科学分析以往抽检结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组织开展2019年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探索互联网领域农资抽检方式。提高执法抽检针对性,突出重点来源、重点品种和重点问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抽检任务。对用量大、有明显质量嫌疑、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或一年内多批抽检不合格和群众投诉举报多的农资产品要进行重点抽查。依托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在完成省、市监督抽查任务的同时,积极争取本级抽检经费,扩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覆盖面。
(三)严肃查处违法案件。要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违法必查、查必到底。积极拓展并深挖案源线索,对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完善案件跨区域协查机制,全程追溯打击违法制售农资的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线索明显、证据充分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适时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敢于办大案、要案,通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农业执法的震慑作用。
案件办理要坚持问题导向,种子重点查处“白皮袋种子”、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和不按要求备案等行为。农药重点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假冒伪劣农药、隐性添加农药和超范围经营限用(高毒)农药等行为。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氯离子超标和液体肥料添加农药隐性成分等行为。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非法添加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和生产销售未附二维码产品等行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生产销售虚假标识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不合格产品,伪造套用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登记证、产品批准文号等许可证明文件的行为。
(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提高优质放心农资覆盖面。充分利用“12316”服务热线和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明白纸、开展现场指导等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宣传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宣传绿色农资产品的生态及效益优势,引导农民发展高效绿色种养业,营造绿色农资下乡、生态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将农资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构建新型农资市场监管体制的重要抓手,构建以信用为核心,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评价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实行“黑名单”制度,使信用档案成为政府监管、市场评价、消费选择的重要依据。把农资信用管理与行政审批、项目申报、奖励评优结合起来,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有机衔接起来,构建农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鼓励扶持信用良好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建立放心农资供应主渠道,努力构建现代农资流通服务体系,为农业绿色发展更好服务。
(六)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等作用,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打假社会共治体系。进一步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投诉奖励机制,充分发挥“12316”热线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为社会各方参与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农资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管理,鼓励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承诺。
(七)稳步推进监管信息化。要全面应用省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市双随机检查平台,充分发挥案件协查、线索通报、质量预警、风险提示等功能的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和区域协作,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建立“以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保障人员、装备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同合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农资打假联席会议牵头职责,完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日常联系、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检测鉴定、联合检查、大案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信息共享,促进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打击效果。要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主动对接,协调行动,形成打假合力。
(三)落实监管责任。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分工,严格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要主动督导、抓好协调工作,分管领导要勇于担当、抓好具体工作。要加大对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绩效考核力度,以考促建,以评促改,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建设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五)强化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报送和案件信息公开等基础性工作。《侵权假冒案件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信息,于每月、每季度经由“金农工程”→“农资打假监管系统”报送。报送的大要案须为已结案(已移送)案件。农资打假重要信息、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好的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要及时上报。
五、重点工作安排
1月,举办全市农资经营人员法律法规春季培训班。
3月,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和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2019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4-6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开展春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抽查。
7-9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实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和农药、肥料质量监督抽查。
10-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
12月,全面总结2019年农资打假工作,研究谋划2020年农资打假工作。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