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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18〕70号)文件要求,我市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现对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织验收,请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严格按照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办法认真组织自查,并做好迎查准备。
附件1: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办法
附件2: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评分表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6日
附件1
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验收办法
为保证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成果的质量,规范检查验收的程序、内容和方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达到账实、账表、账账、账证、账图五相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一、验收对象
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镇(街道)、村(社区)
二、验收内容
(一)前期准备
1、成立镇(街道)、村(社区)清产核资领导或工作班子
2、制定本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3、明确镇(街道)、村(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责任人
4、召开镇(街道)、村(社区)清产核资动员会议
5、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业务培训
(二)组织清查
1、清查核实债权债务(公示、面询、函证、账证核对留痕情况)
2、清查各类资产(开展资金盘库、固定资产核实留痕情况)
(三)公示确认
1、村(社区)清查结果报村两委、镇(街道)清产核资结果报工作指导小组初审
2、初审通过并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四)核实上报
1、调整账务
2、建立相关台账
3、汇总上报市级
三、验收办法
(一)村(社区)自评。各村(社区)结合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认真开展自评,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镇考评。镇(街道)在各村(社区)自评的基础上,对照评分标准,采取全面检查和资料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确定出优秀(考评分不低于90分)、良好(考评分不低于80分)、合格等级的村(社区)名单,并于2019年5月15日前上报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验收。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照评分标准,采取实地抽查和资料审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验收。每个镇(街道)抽查不少于50%的村(涵盖镇考评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级的村)。
四、验收结果运用
验收得分将纳入年底市对各镇(街道)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2
溧阳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评分表
镇 村(社区)
内容
工作要求
分值
自评分
镇(街道)评分
市复评
前期准备(20分)
1、成立班子(镇、村清产核资领导或工作班子)
4
3、明确镇、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责任人
4、召开镇、村(组)清产核资动员会议
组织清查(40分)
6、清查核实债权债务(公示、面询、函证、账证核对留痕情况)
20
7、清查各类资产(开展资金盘库、固定资产核实留痕情况)
公示确认(20分)
8、村、组清查结果报村两会、镇清产核资结果报工作指导小组初审
6
9、初审通过并上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7
10、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确认
核实上报(20分)
11、调整账务
12、建立相关台账
13、汇总上报市级
总分
100
附注:优秀等级的村验收分数不低于90分;
良好等级的村(社区)验收分数不低于80分。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