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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粮食省长负责制,市、县(市、区)长负责制,保障口粮绝对安全。今年,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品牌强农,进一步聚焦提高质量和效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农农(粮油)〔2018〕2号、苏农业〔2018〕17号文件要求,我局结合我市粮食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溧阳市2019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落实。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1日
溧阳市2019年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方案
深入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对于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质量和效益,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是提高供给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绿色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节本增效富民增效的有效途径;是农业部门推动粮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与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部署,把推进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作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指标体系中,高标准建设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聚焦绿色高质量发展,突出新型主体培育,强化链式开发基地建设,注重粮食产品品牌创建,着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一、示范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采取部、省、市、县、镇五级联动,组织开展水稻示范创建活动,具体任务要求是全市建设水稻5000亩以上的示范片15个以上,示范片内要建设1000亩以上的示范方;建设3个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稻鸭、稻虾共作等模式的示范基地,水稻创建面积不少于15万亩。
(一)示范创建范围、规模
全市各涉稻镇(街道)均要组织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水稻种植面积1万亩以下的镇(街道)要建1个1000亩以上的示范方;水稻种植面积1—5万亩的镇(街道)要建1—2个5000亩左右的示范片;水稻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的镇(街道)要建2个以上的5000亩左右的示范片。每个示范片要建1个1000亩以上的示范方。
(二)示范创建主体
示范创建工作由市级农业部门牵头,镇(街道)农业部门组织具体实施,积极鼓励和推荐社会化服务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产业融合程度深、企业(个人)信誉好、诚信度高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元化主体参与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活动。加强农技推广、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各级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作用,鼓励和调动科技人员参与示范创建积极性。
二、示范创建内容
(一)“全环节”绿色高效技术集成
集成整地、播种、管理、收获等各环节绿色节本高效技术,总结“最适”种植规模、“最少”药肥用量、“最省”人工投入、“最大”综合效益的绿色生产模式,着力解决作物间茬口不顺、环节间衔接不畅、技术间协同不强的问题,全市以1—2项关键技术为核心,集成1—2套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标准化绿色高效技术模式。
(二)“全过程”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
创建区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化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为实施主体,大力推行“五统一”,即统一种植品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机械作业,实现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配套,同时探索应用“互联网+”现代种植技术,提高生产组织化、标准化、信息化程度。创建区作物产量较非创建区高5%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全覆盖。
(三)“全链条”产业融合模式打造
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创建区”、“合作社+创建区”等经营模式,推进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推广优质水稻品种,通过主体培育、基地建设、品牌创建,在示范片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粮食产业开发与融合发展模式。拓展农业观光旅游、农事活动体验、农耕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创建区订单生产面积达到100%。
(四)“全区域”绿色发展方式引领
以绿色理念为引领,围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减污”,在创建区全面推行节肥节药技术,示范带动全市种植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区化肥施用量较上年减少2%,化学农药施用量较上年减少2%。
三、突出创建重点环节,优化扶持方向
部、省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物化投入、开展社会化服务和技术指导服务,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聚焦农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调整优化扶持方向和重点支持环节,着力增强扶持针对性精准性,切实提升项目资金扶持效用。
(一)突出优良品种推广
建设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首先要示范推广优质品种。重点支持南粳5055、南粳3908、宁粳8号、武运粳31等优良食味水稻品种推广,对推广优新品种的示范区,可优先支持补贴良种、农业保险等环节,提高农户选用良种积极性和抗风险能力。
(二)突出绿色产品和技术模式推广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广绿色物化产品和技术模式。要加大力度扶持生物农药、绿色防控产品、生物肥料、有机肥、土壤调节剂、水溶性肥料等新型绿色物化产品推广,项目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化学肥料、化学农药等普通农资产品支出。加快推进种子包衣(处理)、集中育秧、机插测深施肥除草、生物控害等一体化技术示范应用,扶持配套的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扶持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突出稻田综合种养、立体种植、农牧结合、多元多熟等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关键环节的扶持。支持示范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三)突出产业化关键环节扶持
要努力将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建成品牌化、规模化、标准化的链式产业化开发基地,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对优良食味水稻示范片产业化基地建设扶持力度,促进标准化生产技术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优质稻谷烘干、储藏、加工等产后环节以购买服务等形式进行扶持;对规模化示范片直接开展加工销售的,在品牌宣传、市场开发等方面加强扶持。
(四)重点支持开展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新技术新品种试验示范
为明确适宜我市应用的优质多抗广适水稻品种,集成配套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新技术,筛出适宜于稻米全产业链的生物物化技术产品,重点支持开展优良食味水稻品种筛选、水稻氮肥减量绿色调优栽培技术试验示范、稻田综合种养模式集成示范、生物物化技术产品试验示范、水稻规模化机械化一体化生产技术集成示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部、省级要求,我市将成立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实施小组,市技术推广单位为主组成的技术指导小组,创建工作做到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明确、目标绩效明确,以确保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日常检查
市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道)是农业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人,要及时制定项目工作方案,在项目落实、观摩培训、技术推广、测产验收、档案资料整理等各个关键环节,要注重平时监管、过程性监管。适时组织对全市内示范片间的交叉互查、交流学习,加强创建工作平时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创建单位示范标牌树立、项目资金使用、工作文件、档案资料等方面开展详细检查,为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等提供支撑。
(三)加强指导服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充分发挥各级专家力量,加强与上级专家沟通对接,不定期开展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进专家的新技术新模式,加强试验示范。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对接。
五、加强绩效评价
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以推动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严格按照《江苏省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11号)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资金使用。今年省农业农村厅将出台新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调优评价程序。实行第三方对创建单位进行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激发创建工作积极性。
六、加强宣传引导
近年来,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内容不断丰富,思路不断创新,各创建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大力宣传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充分利用电台、电 视、网络、报纸、手机 app 等多种媒体,按季、按节、按时开展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带动效应明显、影响大的典型做法或典型主体,要积极报送信息简报,今年,我市要向省级农业主管部门至少报送2篇宣传材料。
附件1: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附件1
省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实施项目名称:
主管部门: 农业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镇、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 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评价指标
标准值
1
2
3
4
5
6
7
8
9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2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
申 报 依 据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