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局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市农业农村局会议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加强会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办〔2014〕60号)及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溧阳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溧财行〔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现将《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会议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会议费管理办法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9日
附件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市农业农村局会议费的管理,切实提高各类会议费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加强会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办〔2014〕60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溧阳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开支综合定额标准的通知》(溧财行〔201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
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支出,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统一管理。让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到实处。
第二章 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
本办法中的会议费,是指农业农村局系统内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直接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其他费用(含租场费、材料印刷费、办公用品费、交通费、医药费)。
市农业农村局行政事业科站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均属于三类会议,各组织单位要根据工作特点和需要制定会议计划,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会议经费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支付。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经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据实结算报销。会议活动不安排住宿或用餐的,综合定额标准按扣除住宿或伙食费后的标准核定。综合定额标准为55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340(调剂使用时,上限标准不得突破《溧财行〔2017〕12号》文件规定)、伙食费130元/人、天,其他费用80元/人、天。
第三章 组织管理
严控会议数量。坚持精简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着力压减各类会议,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尽量合并。严格控制各类研讨、交流会议。会议经费实行会前预算、总额控制的管理办法。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之名组织游览、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违规使用会议经费购置电脑等固定资产;严禁在会议期间组织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得上烟酒。
严格执行会议定点饭店制度。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农业农村局自身资产优势选择会议地点。确需到饭店酒店召开会议的,各组织单位应当在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的党政机关会议定点饭店目录内选取。各科站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应做好会议经费使用方案,及早确定会议类型、对象、工作内容等。
第四章 报销结算
会议经费实行公务卡或国库集中支付的形式,采取“一会一结算”的制度,不得多会并结,禁止使用现金方式结算。
各单位依据会议通知(若属上级专项资金,应提供相关依据)、会议签到、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在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财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用,对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和附件材料不予报销。
第五章 附则
未尽事项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文件办理、加强会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溧委办〔2014〕60号)文件执行。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