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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财政所(局):
现将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指南(2019-2020年)的通知》(常农计〔2019〕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农服中心和财政部门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及时贯彻落实,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和条件,强化指导服务,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常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9年7月5日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印发
溧农发【2019】102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