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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童瑶同志2018年10月通过考试被我局录用,公务员行政岗位,至2019年10月试用期满一年;沈铖同志2018年8月通过考试被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大队录用,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至2019年8月试用期满一年。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本单位对童瑶、沈铖两位同志考核合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同意童瑶同志任溧阳市应急管理局科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10月起执行。同意沈铖同志任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大队科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8月起执行。
中共溧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