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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自然灾害类与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溧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7日
常安办%5b19%5d3号-201903041004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