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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工作的通知》(常应急〔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溧安监〔2018〕68号文关于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的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3月13日
常应急%5b19%5d14号-201903111613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