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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溧阳市审计局在对某单位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此审计人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如下建议和对策。
一、重采购轻管理。该单位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采购制度,并制定了本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用以规范自身购置行为。但购置以后,未严格执行固定资产台账等相关管理制度,无法做到账、卡、实一一对应。审计建议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日常核算、登记、清查、报告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财务基础薄弱。该单位缺少专业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部分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做账务处理,账面未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原值。审计建议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确保固定资产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资产监管缺失。该单位对购置的帐篷、应急包等应急物资未进行库存台账管理,应急物资的配置、使用和处置过程缺乏监管。审计建议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制度,遵循归口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由专人负责应急物资库存台账登记,定期进行清算核点,真正将资产管理任务落实到位,堵住管理漏洞,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朱逢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