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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鼓励激励机制,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在全市重点工作中勇创先进,根据市委办公室《溧阳市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重点工作贡献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溧城分局12名;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分局4名;天目湖分局4名;埭头分局2名;上黄分局2名;戴埠分局4名 ;别桥分局3名;竹箦分局3名;上兴分局3名;南渡分局3名;社渚分局3名。
机关每个科室1名;江南春1名。
稽查大队本部1名;检验检测中心本部3名。
三、评选标准
围绕市委市政府、市市场监管局重点部署和要求,在文明城市创建、“263”环境整治、商事制度改革、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住宅小区餐饮综合整治、阳光餐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和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专项中作出过突出贡献;道德品质好、政治素养高、群众公认反响好,在本单位整体工作水平较高。
四、评选方法
1.各单位组织推荐,填写推荐表,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盖本单位章后报市局组织人事科;
2.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
3.局党委研究确定2018年度“重点工作贡献奖”获奖名单。
五、有关要求
1.认真组织,高效落实。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对照标准和名额,按要求进行推荐、上报。
2.加强领导,把握标准。各分管局领导和各单位要根据评选标准严格把关,结合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实事求是总结工作成绩,确定推荐名额名单。
3.正确导向,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开展评选表彰作为凝心聚力、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认真总结本单位重点工作,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系统掀起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为市场监管事业和溧阳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附件:1. 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贡献奖”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