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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有关单位:
为规范元旦、春节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常州市质监局《常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集贸市场和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常质监发[2018]155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集贸市场和超市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市集贸市场和规模较大型超市。超市要尽量涵盖辖区范围内的不同商家。
二、检查内容
(一)计量器具。对集贸市场和超市现场称重和结算用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情况及使用中是否存在作弊行为进行检查。
(二)定量包装商品。各大超市销售的杂粮、加工农副产品、乳制品、小食品、炒货、肉制品6类定量包装商品以及大型超市的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制品3类预包装商品。定量包装商品抽查检验总数不少于50批次;预包装商品抽查检验总数不少于10批次。
抽查检验应保证区域全覆盖、商品种类全覆盖,并达到一定比例。
三、检查时间
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31日
四、检查要求
(一)此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由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分局负责实施,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承担具体的抽样检验任务。
(二)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样检验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执行,保证工作质量。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不得向受检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被检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工作,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检查。
(三)涉嫌违规违法的,由被检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依法予以处理。
(四)请各分局及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于2019年2月3日前将检查情况(各分局报附件1,检验检测中心报附件2、附件3、合格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不合格报告一式三份及不合格企业名单、检查总结)报送市局标准计量科。
附件: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