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基层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根据省、常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决定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现将《201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0日
201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溧阳市委市政府、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药品工作的决策部署,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推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稳定向好,根据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市监办〔2019〕2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溧阳市委、市政府和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以问题为导向,聚焦百姓关注、监管薄弱、行业潜规则、容易回潮反复等问题,以“零容忍”的举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保障水平,为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我局决定成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此次专项行动。
组 长:花建国 局党委书记、局 长
副组长:钱水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吕万荣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陶颖江 局党委委员、食安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食品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械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人。各基层分局分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钱水庚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韩军瑜、黄立新、陈国锋、郝青松、徐康兼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等日常具体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整治重点
根据省、常州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本次专项行动针对市民关切的食品药品突出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靶向施策、精准发力,重点针对疫苗流通、使用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添加剂生产合规性问题,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原料把关问题,生产、流通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问题,网络订餐,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安全问题,食盐质量安全问题等十个方面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移送一批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案件,达到组织一次专项整治,消除一类风险隐患,规范一个领域行为,形成一套长效机制的目标(详见附件1)。
(二)职责分工
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任务由相应科室和各基层分局承担并落实(详见附件2)。
四、具体安排
(一)重点排查阶段(1月25日-2月20日)。集中利用春节前后半个月的时间,重点加强非法添加、销售过期食品行为监管,加强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过效期产品和不合格品管理行为的监管,对照《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要点及检查细则》的要求开展排查整治行动。特别要从监管制度和监管技术两方面,督促企业完善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相关机制,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实现对疫苗的全环节、全链条、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监管无缝衔接,消除监管盲点盲区。各分局2月18日前将《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械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相关科室汇总后报局“三大”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2月下旬-6月上旬)。各相关科室、基层分局结合本辖区食品药品工作实际,对照检查细则,对重点排查范围以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项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发现问题快速处置,督促抓好落实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6月10日前,各分局将《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分别报送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械安全监管科、稽查大队,相关科室汇总后报局“三大”专项行动办公室。
(三)全市自查阶段(6月中旬-7月上旬)。各基层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按照本次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任务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排查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下半年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于7月1日前报送局“三大”专项行动办公室。
(四)督查迎检阶段(7月下旬-8月)。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成立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辖市区局进行督查。督查将结合半年度调研等工作一并开展,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等形式,对照检查细则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考核打分,评分情况列入对各辖市区201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整改落实阶段(6月中旬-9月下旬)。针对“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各基层分局和相关科室要按照“零容忍”的要求,督促企业和相关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主体,对整改情况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改到位的及时销号,实施闭环管理,确保全覆盖、无遗漏,推动每一个问题得到实实在在地解决。要根据专项行动及整改落实情况形成督查整改工作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局“三大”专项行动办公室。
(六)工作总结阶段(10月-12月)。10月底-11月底,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将再组织一次督查,重点检查前期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分局、局相关科室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这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结合金湖“过期疫苗事件”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彻底排查、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形成一套有效的监管工作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本次专项行动要以查找风险、堵塞漏洞,解决问题为目的,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精神扭住不放、一抓到底,直至问题解决。对发现的违法线索要追根溯底、依法查处形成高压打击态势。要加强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强化“两法”衔接,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到人规定。
(三)推进社会共治。要进一步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的途径,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政府严抓食品安全的决心以及专项整治的措施及成效,及时曝光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要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奖励制度,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充分调动群众举报违法问题的积极性。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畅通职能条线信息,跟踪工作进展情况,掌握动态。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上报检查信息和整改情况,加强条线工作对接,与常州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专项行动联络人及时沟通,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统计表及工作报告等资料,发现跨区域、情节严重的重大隐患、大案要案等情况要随时向市局报告。
附件:1. 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要点及检查细则
2. 食品药品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3. 三大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