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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的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9年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21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的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要求,加强我市新学期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2月15日至3月10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类中专学校、中小学、幼儿园,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三、检查安排
本次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月15日-2月2 2日)。各地、各学校对校内食堂、超市、小卖部、副食店等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属地普查(2月2 5日—3月10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组成检查组,对所辖各类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组建督查组,抽查学校和相关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各地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抽查时间和单位另行通知。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餐饮环节(校内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
要认真落实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简称“三大”行动)要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相关要求开展自查并及时排除自查发现的风险隐患;供餐能力与实际就餐人数是否匹配,配备足够且正常运行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排查食品进货查验、贮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人员健康等各关键环节是否存在风险隐患。
1.食品安全管理:学校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餐饮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学校开展餐饮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情况;食物中毒预案和防控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学校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设立和工作开展情况。
2.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明:校区内各类餐饮单位、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的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有情况。
3.食品的采购和储存: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索票情况;食品进货查验情况;储存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开学前是否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一次清查,对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进行处理的情况。
4.食品加工卫生:食品原料、成品、半成品的存放或加工过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现象;食品加热过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特别是泡打粉的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设备、工具及容器的清洗及消毒措施的落实情况。
5.学生用餐管理状况:备餐间卫生状况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每餐次的剩余食品处理是否按照要求;食品留样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学生用餐配送单位的加工、运输、配餐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要求。
6.食物中毒事故防控情况:辖区内学校食堂应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7.为学校供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除重点检查上述内容外,还要结合“三大”行动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要求,检查食品贮存温度和期限、食品分装(配送)设施设备(车辆)是否符合温度和食品安全的要求,餐用具及配送车辆是否清洗消毒,检验和留样是否执行到位。
(二)食品流通环节(校内超市、小卖部、副食店等)
1.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悬挂。
2.食品销售经营者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应如实记录各类食品的入库、售卖数量和日期。
3.销售的食品的感官性状、标签标识、贮存条件等应符合规定。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按照“生熟分开”的原则设定散装食品贮存、销售的专区,并与办公、生活等场所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三)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结合我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对学校周边地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小吃店、小超市、小副食店、食杂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证照持有情况、食品购物凭证等资料留存情况、是否经营或使用来源不明、标识不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等的食品,对发现的无证经营单位和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单位进行全面整治;对发现有违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工业明胶、亚硝酸盐等情形的,及时移送公安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计划,精心部署,全面有序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成效。
(二)提高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一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要强化和落实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各监管部门要依据职能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二是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严查严管;要抓住薄弱环节,重点发力,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三是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就是要最严。要严把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对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和抽检结果;对于在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附件: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阶段情况统计表
2.2019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3.2019年春季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4.2019年春季学校基本情况汇总表
5.2019年春季学校检查存在问题汇总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