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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
现将《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参与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市监办〔2019〕5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同时就我局积极配合做好“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分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分局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二、明确职责任务,依法积极配合
围绕登记注册、证照监管、无照经营查处等职责,坚持闭环原则,加强沟通协作,依法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整治工作。
三、注重工作总结,按时报送信息
各分局要注意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资料,如执法照片、整治清册等,每月20日之前填报《“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至徐科邮箱,12月20日之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附件1: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积极参与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附件2:“散乱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