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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451/2019-0002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9-09-18 发布日期:2019-09-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局机关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在全省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8〕137号)精神,更好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133号)关于推开“证照分离”的改革要求,加快工作推进步伐,优化审批强化监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我局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事项与改革方式

本次“证照分离”改革,市场监管部门共涉及27项改革事项、三种改革方式,具体如下:

序号

事项名称

改革方式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

2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优化准入服务

3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优化准入服务

4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实行告知承诺

5

小餐饮的经营许可

审批改为备案

小食杂的经营许可

实行告知承诺

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

优化准入服务

6

食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优化准入服务

7

食品销售类别中,预包装食品销售许可

实行告知承诺

餐饮服务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

8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除外)

优化准入服务

9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审批改为备案

10

药品广告异地备案

审批改为备案

11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一、二类)

审批改为备案

12

化妆品生产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

13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审批

优化准入服务

14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优化准入服务

15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审批(批发、零售连锁总部)

优化准入服务

16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审批

优化准入服务

17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核发

优化准入服务

18

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优化准入服务

19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

20

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三、四类)

优化准入服务

21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审批

优化准入服务

22

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优化准入服务

23

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

优化准入服务

24

药品进口备案

优化准入服务

25

进口药材登记备案

优化准入服务

26

新药生产和上市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

27

拍卖业务许可

优化准入服务

 

二、落实配套管理措施

对“证照分离”涉及到市场监管部门的27项改革事项,省级部门已出台了相关文件,请相关科室遵照执行,落实具体管理措施。文件如下:

1、《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市监办〔2018〕3号)

2、《江苏省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告知承诺办法》(苏药监稽〔2018〕24号)

3、《关于推行药品生产监管“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苏药监药生〔2018〕9号)

4、《关于优化化妆品生产许可准入服务的通知》(苏药监保化〔2018〕22号)

5、《关于推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企业审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苏药监药通〔2018〕7号)

6、《关于优化药品经营企业开办许可工作的通知》(苏药监药通〔2018〕28号)

7、《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医疗器械优化准入服务强化上市后监管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药监械管〔2018〕6号)

8、《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做好药品注册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药监药注〔2018〕26号)

9、《关于优化医疗器械广告准入服务的公告》( 苏药监稽〔2018〕25号)

10、《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有关事项通知的实施意见》(苏市监办〔2018〕7号)

11、《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改革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暂行)》(苏市监办〔2018〕47号)

12、《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苏市监办〔2018〕53号)

13、《关于试点推行预包装食品“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的函》(苏食药监食通便函〔2018〕44号)

三、有关要求

 (一)加快信息共享,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充分利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优势,推动在线共享、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相关电子证照等材料,推广市场监管部门“证照联办”工作,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实现市场主体相关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业务协同,积极有效化解群众办事“堵点”。加强和改进日常监管,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二)建立月报制度,强化工作落实

有关科室要根据职能职责,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定期将改革工作情况反馈行政服务科。请于每月10日前,反馈上月的“证照分离”改革月报。如遇到节假日,提前至放假前反馈。

月报内容:

(1)改革事项审批发证机关、许可办件量、监管办件量、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反馈数量。

(2)改革成效及典型案例。

(3)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上述月报内容中,第(1)项按照附件1填报,第(2)、(3)项按照附件2填报。

请相关科室明确专人负责月报工作,及时填报数据,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附件1和附件2反馈行政服务科。

联系人:彭丽莉;联系电话:87209916,18915896626,电子邮箱:1144090161@qq.com。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应用联系人:朱璨,联系电话:80998950,18915890897。

 

附件1:(科室)“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统计表(    月)

附件2:(科室)“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情况表(    月)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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