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为全面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及时参保和就医,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溧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溧政办电〔2019〕3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0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应按照城乡一体的要求全面推进,认真组织开展,基本实现居民医保参保全覆盖。各镇(区)要按照参保群体不同特点和不同要求做好人员参保登记工作。税务部门按照划转职责做好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各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加大参保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居民医保参保范围。采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或银行卡卡扣、微信、支付宝、银联POS机等多种方式进行年度缴费,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促进居民参保和续保缴费,按时序进度要求全面完成年度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广大居民就医有保障。
二、个人缴费标准
1.2020年度,我市户籍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成年居民”460元/人,“未成年居民”360元/人。2020年1月1日年满18周岁的为成年居民。
2.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员及子女为1420元/人。
3.对符合规定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低保人员、重点抚恤优待对象、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其个人年度缴费由所在镇财政全额资助。
三、集中参保缴费时间
2020年度居民医保个人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20日。
四、缴费对象和缴费方式
(一)缴费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成年居民、未成年居民)。
2.2020年1月1日后,下列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可享受当年财政补助:
退役士兵在在退役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新出生的婴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在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其他未在2019年底前办理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个人不享受政府补助,需全额承担本保险年度应缴保费,同时在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后才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3.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员及子女可向所在村(社区)申请参保,但不享受财政补助。
4.在溧高校大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缴费方式
2020年度,居民医保保险费可以通过银行签约扣款(社保卡或具有金融功能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银联POS机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1.参保缴费人员到各镇(区)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选择银行扣款方式缴费,参保人员应及时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签订扣缴协议等手续;参保人员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缴费。
2.税务部门根据医保部门传递的人员登记和社保卡银行账户存量数据信息,协调社保卡合作银行,批量办理扣费协议,通过社保卡进行扣费。
五、缴费方式说明
1.银行签约扣款:
参保人员携带银行卡(包括社保卡)及身份证至相应银行网点签订社保费扣款协议,确保该银行卡(包括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且卡上有足额资金备扣。
2.微信缴费:
参保人员通过微信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或识别二维码进入小程序,按照程序提示步骤进行操作。
3.支付宝缴费:
参保人员在支付宝“首页”界面最上方“搜索”栏输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江苏税务社保缴费-服务”后按照程序提示步骤操作。
4.移动POS机缴费:
参保人员持金融功能正常且有足额资金备扣的银行卡(包括已激活的社保卡)及身份证前往各社区(村)进行刷卡或扫码缴费。
5.其它缴费形式:
仅适用于村(社区)全额或定额补助等特殊情形,各村(社区)将相应款项缴至指定账号后,由镇人社中心统一进行申报开票。
六、退费流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采取市税务机关受理核验,医疗保障部门退还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一)因2019年底前,参加职工医保、市外参加居民医保等原因造成参保人员重复缴款的,参保人员凭身份证明、缴款凭据于2019年12月31日前向村(社区)委提出申请,由各镇(街道)社保中心汇总后传递至当地税务分局(所),税务部门统一传递至医保部门。
(二)医保部门根据确认的退费申请,按旬集中向财政部门提交用款申请。财政部门确认后,将退费金额从财政专户划拨至医保部门医保基金支出专户。
(三)医保部门将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退还参保人员,按月将已办理的退费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进行退费销号。
七、工作要求
(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汇总2020年困难群众名单,传递至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起草印制2020年度我市居民医保宣传提纲;与市人社部门一起做好常溧一体化金保系统改造调整工作;及时跟踪各镇区参保缴费进度,协调解决参保登记工作中出现的业务经办问题。
(二)市税务局负责具体征收工作,明确缴费及扣款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开展缴费服务宣传;牵头开展集中参保缴费业务培训;开展各类缴费服务提醒;做好对各镇(区)、村(社区)缴费工作指导;协调解决各类征缴业务问题。
(三)市人社局根据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业务实际需求,协助医保部门做好常溧金保系统和银社平台应用软件的调整优化等运维工作;对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做好统一制卡工作。
(四)各镇(区)、村(社区)基层人社工作平台应按照税务、医保、人社部门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2020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等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灵活多样的业务宣传,确保宣传告知效果;重点落实好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困难群众免缴费人员的身份信息核对和参保工作,按要求定期向税务部门和医保部门汇总上报本街道(镇)、社区(村)参保缴费进度情况,并根据时序进度做好保费的催缴工作。
(五)各经办银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税银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按税银系统业务要求,加强业务培训,做好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扣款协议签订、批量扣款、日切对账等工作;配合做好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的宣传工作。
(六)中国人寿溧阳支公司协助镇(区)、村(社区)做好2020年度医保集中参保缴费业务工作;2019年12月31日后负责新出生婴儿、退役士兵、职工医保断保人员等人员的参保缴费工作;配合各镇(区)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商业补充保险工作,切实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溧阳市医疗保障局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税务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