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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常办发〔2019〕36号),经研究,决定:
徐剑云同志任中共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副书记、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育美同志任中共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分党组成员、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荣保同志任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副主任科员。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行免去。
中共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