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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政发[2019]36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
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各相关单位:
根据溧阳市《关于组织开展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19] 3号)文件要求和我镇夏季防控工作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镇2019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原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
夏季高温高湿多雨,重大动物疫病及畜禽常见病发生几率增大。做好畜禽养殖环境消毒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等各项夏防工作,对巩固非洲猪瘟防控成果,保持我镇夏季动物疫情稳定及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的实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村委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充分认识做好夏防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责,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努力确保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情形势稳定。
二、扎实推进夏防行动
各村委应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实际,以非洲猪瘟综合防控、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补免、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消毒、畜禽常见病和当地主要人兽共患病综合防控为重点,科学制定本辖区夏防行动工作方案。
(一)时间要求:7月16日-8月15日。
(二)工作要求:
1. 实施科学补免。在常年程序化免疫基础上,重点做好新补栏畜禽及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对上半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点,要针对薄弱环节督促整改,强化日常督查和抽检。认真组织开展集中补免、消毒,大力开展综合防控技术指导,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强化免疫抗体监测,促进规模养殖场科学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养殖场(户)及时组织补免,提高畜禽免疫抗体保护水平,最大程度消除疫情隐患。对调出县境的种畜禽或其他非屠宰畜禽,应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提供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加强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加大日常防疫监管力度,坚持月月巡访和及时补针制度,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达到规定水平。要加强对基层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并研究解决。
2. 开展全面消毒。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全面消毒和灭鼠灭蚊虫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农办牧〔2019〕18号)要求,持续推进全面消毒和灭鼠灭蚊虫专项行动,要做到全链条、全覆盖。全链条包括养殖、运输、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各个环节,全覆盖指覆盖各个环节的所有场点,尤其要突出重点环节和场所。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及生猪产品冷藏储存等场点,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认真实施;运输环节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和省关于畜禽及其产品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切实强化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的全面、有效、规范消毒。各镇(街道)要根据防控工作实际,对敏感地区、重点环节组织进行过堂式消毒,夏防期间至少消毒2次以上。对非洲猪瘟防控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要坚持每周消毒2次以上,并适时更换消毒药品种。
3. 加强病原监测。要按照全年动物疫病监测方案,结合夏季疫病流行特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病原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种猪场的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研究提出预警信息,提高监测和疫情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
4. 加强应急管理。严格疫情举报核查制度,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可疑疫情线索,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要求,对可疑疫情及时采取措施,坚持“早、快、严、小”原则,消除疫情隐患。做好防疫物资保障,按照规定储存、运输、使用疫苗,完善消防安全和生物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物资库安全措施,同时,要做好应对洪涝、暴雨灾害等异常天疫情发生风险加大的工作准备。
5.加强技术指导。要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经营者的防疫主体责任,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动物防疫制度和生物安全措施,做好夏季高温高湿季节饲养管理,改善环境卫生,加强通风换气降温等措施。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要强化对夏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落实夏防工作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深入防疫工作一线调查了解夏防行动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和指导当地及时进行整改。市防指办将开展督查和指导,开展免疫效果监测评价掌握免疫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为了解各村夏防工作进展情况,各村在夏防行动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并于8月10日前将夏防总结材料报别桥镇畜牧兽医站。联系人:陈嘉敏、朱小云,电话:87878825。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