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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夯实服务保障工作基础,提升服务保障工作水平,根据《市委编委关于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溧编[2019]5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研究,现就我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建设通知如下:
一、设立戴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王金法同志兼任站长,路春洪任副站长。
二、成立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挂牌,由各村(居)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担任站长,民兵营长担任副站长,确保退役军人村(居)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溧阳市戴埠镇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