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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相关单位:
为夯实社会管理基础,规范网格化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村(社区)整体工作效率、提升网格化管理服务水平,建立“责任明晰、定量排序、奖优罚劣、高效有序”的考核体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主要指标、综合为民服务、工作作风纪律、民意调查评价四部分组成,共100分。具体考核内容为:考勤签到、网格巡查、信息采集、事件上报复核、代办服务、隐患排查、矛盾调处、重点人群协管、组织协调、政策宣传民意评价等。
二、考核标准
(一)主要指标评定(40分)
1、考勤签到(10分)。每个工作日,网格员需在手机电子平台上签到,未签到的,一次扣0.1分。
2、网格巡查(10分)。工作日期间,在辖区网格内,按规定的线路进行巡查,每天上、下午的巡查时间合计不得少于2小时,其他时间段视情况安排。巡查途中,网格员应及时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和诉求事项,及时发现核定有关线索,对事件自发自处或进行上报。如有群众反映的事件和诉求未被网格员及时受理、反映而引起投诉的,发生一次扣1分。巡查应与入户走访结合起来,网格员每半年对辖区网格全部住户全面走访一次,老、弱、病、残及社区矫正对象、服刑人员等重点人群每月入户走访1次。
3、信息采集(10分)。采集、核查网格内房屋、人口、单位、重点人群(场所)等基础信息,上报信息、更新数据及时有效,做好相关信息的档案和台账。人口信息应是动态的,不能长时间不变,1个网格的人口信息1周无变化,则视为该项工作不到位,应予酌情扣分。一般情况下,走访服务每个网络每月不得少于60条基础信息,少1条扣0.1分,扣完为止;走访服务每超出10条加0.5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上级有关部门随时抽查信息录入情况,如出现信息错漏现象,发现一人次扣1分。
4、事件上报复核(10分)。网格员每个工作日自发自处事件不少于2起,每月不少于60件;上报镇区案件按值班表规定完成。每条按0.5分计算,少报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上报事件每超出10条,加0.5分,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有效事件的认定由镇网格化服务中心进行。如有居民直接上报的事件而网格员未及时上报的,经社区网格管理站查实后,加倍扣分;在接收复核信息后,网格员24小时内没有及时复核的,发生一次扣0.5分。上报事件要有照片,描述清晰,部门联动处理完后,网格员复核上报时要配有照片,照片不全每次扣0.2分。
(二)综合为民服务(30分)
1、代办服务(5分)。及时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和诉求事项,协助提交资料社区办理或代办,重点服务帮助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每完成一起计1分,一旦发现谎报、虚报情况,不计分且另扣1分。如因未提供上门服务、代办服务而被居民投诉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隐患排查(5分)。加强网格内以下8类隐患的排查,做好台账记录。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迅速了解详情,及时通过网格通上报。知情不报、谎报、瞒报,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或越级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有杀人、抢劫、绑架、投毒、爆炸、纵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或可疑人员、物品的;
(2)有黄、赌、毒地下窝点违法犯罪可疑的;
(3)有黑网吧、黑诊所、非法传销等非法经营的;
(4)有工矿企业、火灾、交通、水上安全生产、校园安全等隐患的;
(5)有影响电力、通讯等设施安全隐患的;
(6)有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
(7)有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地下加工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3、矛盾调处(5分)。辖区全部矛盾要及时上报系统,未报、漏报重大纠纷和情报信息的,实行倒查责任和考核扣分,少一起扣1分。因排查不力、信息不掌握、上报不及时,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等重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4、协管人口(5分)。协助管理好网格内以下5类人员,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迅速了解详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此类人员情况。因工作失职,没有掌握好人员信息情况,从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安全的案(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1)有扬言赴京、省及直属部门上访苗头及动向的;
(2)有涉外人员、涉外事项、涉外单位的;
(3)有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高危流动人口等存在过激行为或动向的;
(4)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人员的或有非法组党、结社、集会活动及动向的;
(5)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组织协调(3分)。网格员要当好村居民、社会组织、业主组织和驻网格单位与镇、村党组织的联络员。要有机结合“网格党组织+网格化管理+物业管理”三类组织,注重发挥网格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协调网格内服务管理资源和力量,对网格内一般事务进行处理,参与和配合网格内的重大问题处理。
6、政策宣传(5分)。协助社区做好平安建设、消防、家庭安防、民意调查、信访维稳、普法、见义勇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禁毒、反邪教、文明家庭(楼栋)创建等有关工作和政策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因宣传工作未到位,民意泄愤或引发重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7、扫黑除恶。认真按要求完成交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若因工作不力,产生不良后果,视情扣分,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8、交办工作。及时完成镇、村(居)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2分)。
(三)工作作风纪律(20分)
1、严格遵守工作时间(5分)。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前,手机电子签到;下午3点在网格内手机电子签到;因工作需要在社区办公,不能下网格的,需按要求报备。未按时到岗、迟到、早退、消极怠工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无故不参加周会、月例会,每发现一次扣0.2分。网格员请假需履行请假程序。网格员向所属网格长请假,网格长向所属村书记请假,村书记对所辖属网格负总责。
2、手机移动客户终端(5分)。(1)实行人机分离制。配备的手机跟网格绑定,属于该设定网格的办公工具,不能跟人流走。网格员因辞职、解聘、退休等原因不再从事网格服务管理工作的,应将配发的手机移动客户终端上交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否则,从应发的工资、补贴中扣取。(2)实行折价赔偿制。手机遗失后,需立即上报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备案,由网格员本人承担购买同类型手机的费用,在2个工作日将新的移动客户端用于工作,推迟1天扣0.2分。
3、认真撰写《工作日志》(5分)。按规定的要求,每天用手机移动客户端或撰写纸质版《民情日志》。原则上1周不少于3篇,1月不少于15篇。每缺一篇扣0.2分,扣完为止。
4、热忱服务(5分)。工作期间着正装、佩戴工作证,工作程序到位,态度热情,语言规范,讲究文明礼貌。如因言语欠缺或工作不规范引发群众投诉或其他问题的,每次扣当事人1分,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5、公正廉洁。存在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借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亲属谋取私利等现象,经查实,每次扣5分,作风纪律20分扣完为止。因工作不力被镇网格服务中心及以上通报的,每次扣5分。
(四)民意调查评价(10分)
由村委组织对网格员(含网格长)工作纪律、作风、效果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评价,方式包括领导评价(3分)、同事评价(3分)、群众评价(4分)。其中群众评价的得分,由随机抽取电话联系或走访网格内的居民的方式获得,需有效电话4个。
(五)先进典型推介
对具有以下先进事迹和进行典型宣传情形的,进行加分:
1、个人受市以上通报表彰的(含颁发荣誉证书),加5分。
2、个人受县(区)级(含部门)通报表彰的(含颁发荣誉证书),加3分。
3、个人先进事迹被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宣传的,加5分。
4、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得力或报告及时,受到县(区)级以上(含相关部门)表彰的,加3分。
5、作为宣传典型,在县(区)级以上会议作典型发言、报告的,加3分。
6、本人在中央、省、市、县(区)级主流媒体、报刊杂志上发表与网格工作相关报道的,分别加10分、6分、3分、2分。
三、考核组织
1、对网格的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由村委进行组织,考核结果经镇网格化服务中心审核确认。村对网格员工作应建立日常考核手记,完善有关台账。可向镇网格化服务中心申请提供考核数据,有关考核扣分情形应公开、透明。
2、镇每季度对网格员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列入村日常考核的台账,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
3、镇每季度对社区网格员进行抽查,有关情况作为网格员个人和镇、村的网格化工作的年度考核依据。每个村应设置网格员公示栏,对网格员月考核情况每月排名公示。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网格员月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网格员月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即为年度考核结果,年终考核结果作为网格员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