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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
根据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9年南渡镇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30日
为全面改善南渡镇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扬尘管控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落实,根据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有效的建设工地扬尘治理责任体系,工作机制和监督考核,层层传达压力,狠抓末端落实。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持续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深度治理,为全面完成年度降尘考核目标、持续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提供保障。
二、治理范围
全镇易产生扬尘污染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园林绿化工地、交通工地、水利工地、拆迁工地以及电力、通信、自来水、污水等管线工地。
三、职责分工
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市相关文件规定,镇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一)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总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此项治理工作。负责对全镇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二)经贸服务中心负责对工业企业建设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三)城管中队负责对镇区工程渣土的处置和道路运输途中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镇区道路及所管主干道路的道路积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交警中队负责对造成扬尘污染运输车辆及道路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五)交管所负责对全镇交通工程施工现场造成扬尘污染的运输车辆及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六)水利站负责对全镇水利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七)环保中队负责对全镇建设工地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八)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道路(街巷)房屋建筑拆迁拆除工地、运输企业、建材企业、码头堆场等扬尘污染控制进行监督管理。
四、治理标准
1、目标防治措施
全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施工作业层外侧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进出口道路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及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前对车箱、车体及车轮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物料的,有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在48小时内完成清运,不能按时完成清运的,应在施工工地内临时堆放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不得在施工工地外堆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凌空抛撒;不得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采用铺装等防尘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拆除工地周边硬质密闭围挡,人口密集区及临街一面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除;风速达到五级以上时,停止爆破或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人工拆除或者爆破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对被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洒水或者喷淋;建筑垃圾清运符合渣土运输管理规定。
2、部门监管措施
督促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许可证时,同时上报建筑工程工地扬尘控制工作方案;落实建筑工程工地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主体;将建筑工程工地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文明施工措施考评及竣工验收,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措施;加大对建筑工程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城管平台交办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事件的整改。
3、考核标准
目标防治措施落实,部门监管措施到位;建筑工程工地施工现场堆存物料,有控尘设施,做到无扬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处有清洗车辆的专用场地,配备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无扬尘产生;房屋、建筑物拆除现场,无扬尘产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加强督查,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落实,达到预期目标。
(二)各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联动,注重实效。定期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组织进行专项及综合监督,严厉打击建设工地扬尘污染行为,凡发现的不合格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由史晓俊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将各项任务分解、具体落实到个人,各负其责,统筹推进。
(二)鼓励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监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作用,有效弥补监管力量的不足,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方式,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依法核实处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扬尘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在全镇全行业开展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教育。要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制砖、建材场站、道路清扫、渣土垃圾清运、车辆运输等企业单位进一步提升扬尘治污意识,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和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
(四)深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派遣骨干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把专项治理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明确人员,细化任务,量化目标,狠抓落实。扬尘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日巡查,月上报,季督查,年总结的工作制度。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