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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南渡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14143838/2019-00031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19〕31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19-05-20 发布日期:2019-06-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南渡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南政发〔2019〕31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行政村,镇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成效,现制定南渡镇2019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班子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渡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一),并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宣传发动组 组长:彭爱国;工作职责:深入宣传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督促各村按要求落实宣传方案,整理、上报本镇工作中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二)综合利用组 组长:施留平,成员包含所有定片定村干部;工作职责:指导和参与各村的秸杆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做好禁烧宣传和火点扑灭工作,对收割机械操作人员做好指导工作,尽量不影响群众的正常播种。

(三)禁烧巡查组 组长:王伟伟,成员包含南渡派出所、南渡城管中队、南渡环保中队。工作职责: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进行24小时巡逻,对发现的火点进行拍摄取证并立即通知所在村组织人员扑灭,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自行先予以扑灭,并做好巡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对多次劝阻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介入调查处理。

(四)应急处置组 组长:朱志伟,成员包含南渡城管中队、南渡消防中队工作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秸秆禁烧应急分队,对重点区域和重要时间段进行严密巡查,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五)督查考核组 组长:彭秋艳,工作职责:严格督查各村干部和定片定村人员的到岗情况,督促保证金到账,负责禁烧工作考核计分,并严格按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二、工作措施

1、南渡集镇、旧县集镇、强埠集镇、大溪集镇及各村要认真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南渡中心集镇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8条,其它集镇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4条;每个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3张,张贴禁烧标语不少于2条。

2、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镇成立4个巡查组和2支应急处置组,负责禁烧期间昼夜巡查、督查、考核工作:巡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叉巡查、考核工作;加密巡查期间,应急组在全镇范围内根据禁烧态势及领导指示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巡查组查获的各村火点情况,每日上午9:00前交至张国军同志处;张国军同志须及时对各组数据进行汇总,汇总数据报“督查考核组”组长审核后,在秸秆禁烧工作微信群中公布。

4、镇、村、组秸秆禁烧全体人员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镇秸秆禁烧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20160。一旦发现火点,各定村领导需立即组织所属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人员前往处置。

三、巡查范围及时间

明确为全镇区域全覆盖、24小时全天候。具体巡查路线如下:

第一组:239省道钱家圩——腾村,G104国道淦西(新104国道)——大溪路口。沿线行政村:淦西村、石街村、钱家圩村、新河村、平城村、腾村村

第二组:大溪路、南渡集镇(新104国道),沿线行政村:平城村、腾村村、黄山村、胜笪村、堑口村

第三组:南渡集镇——南强线,沿线行政村:联盟村、庆丰村、西圩村、永丰村、梅庄村、强埠村

第四组:104国道南渡集镇(新104国道)——旧县,水西公路南渡段 ,沿线行政村:联盟村、大圩村、福新村、旧县村、东湖村

应急组:南渡城管中队全体成员,主要任务为秸秆禁烧期间全镇范围内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工作。

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

秋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

白天巡查时间为:7:00-17:30;

晚上巡查时间为:17:30-23:00。

四、工作要求

1、各巡查组按时对所分配工作区域实施全覆盖、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做到晴天查火点,雨天查痕迹。(见附件三)

2、各巡查组按照时段、区域分工,负责对巡查区域火点进行现场拍摄取证、登记,发现火点时,立即通知所在村负责人或由其派员到场处置,并按照要求记录村禁烧人员到场处置情况(记录表见附件四)。

3、应急组负责在国道、省道、县道及机动车可达道路区域沿线可视范围进行循环巡查,发现火点立即通知所在村负责人派员到现场处置,并通知巡查组对火点情况进行拍摄取证。同时,要带足扑火装备,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履行应急使命。

4、请各巡查组、应急组在巡查期间按时到岗,认真开展巡查监察工作。对发现连片焚烧影响主要公路运输安全、影响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安全,及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等严重情形的,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镇领导进行汇报。

5、定村定片的镇领导及成员,务必深入禁烧一线,全程指导、督查、协调所定村禁烧工作,切实履行“包干”责任;各巡查组、应急组,务必深入田间地头,如实、严格、公正的开展巡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6、因禁烧工作履职不到位,或因在禁烧巡查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导致我镇禁烧工作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南渡镇2019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南渡镇秸秆禁烧巡查及应急处置方案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0日

 

 

 

 

 

 

 

 

附件1:

南渡镇2019年秸秆禁烧

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鹏程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史超骏   镇人大主席

        王伟伟   副镇长

        施留平   副镇长

        陈家敬   镇党委组织委员

        彭秋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爱国   镇党委宣传委员

        史晓俊   镇党委统战委员

        朱志伟   镇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 张  凯   镇党政秘书

        杨信芳   镇财政所所长

居永华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石  华   南渡环保中队负责人

        史天舒   南渡派出所所长

        丁  冬   南渡交管所所长

        曾宪进   南渡消防中队中队长

        许云亮   南渡城管中队中队长、梅庄村党总支书记

        蒋国华   联盟社区居委会主任

        宋  斌   平城村党总支书记

        芮汉华   新河村党总支书记

        朱才保   大圩村党总支书记

        洪  骥   庆丰村党总支书记

        石少白   西圩村党总支书记

        夏和平   永丰村党总支书记

        陈国平   强埠村党总支书记

        马  维   堑口村党总支书记

        陈建泉   旧县村党委书记

        孙洪保   福新村党总支书记

        李建新   东湖村党总支书记

        王定保   腾村村党总支书记

        张晴泽   胜笪村党总支书记

        郁  润   黄山村党总支书记

        姜国涛   石街村党总支书记

        黄小杰   淦西村党总支书记

        蒋争光   钱家圩村党总支书记


附件2:

南渡镇秸杆禁烧巡查及应急处置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常州及溧阳市政府下达的秸杆禁烧工作任务,确保南渡镇境内不发生秸杆焚烧现象,特制定如下巡查和应急处置方案:

一、建立秸杆禁烧巡查和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我镇实际,建立四支巡查组和应急处置小组:

第一组:组长:陈志刚  成员:沈建国、甘新龙、章  立

第二组:组长:戴  涛  成员:沈  啸、马斯奇、张  津

第三组:组长:宋  军  成员:李赵斌、黄毕宸、张岂凡

第四组:组长:潘  东  成员:方  锐、潘  光、黄  俊

第五组(应急):组长:许云亮、石 华 成员:全体城管队员

第六组(应急):组长:张国军       成员:全体消防队员

总指挥:王鹏程  

副总指挥:史超骏、陈家敬、朱志伟、史晓俊、王伟伟、施留平

二、巡查时间和范围

1、巡查时间: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止,秋季10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

每天上午7:00——晚上11:00

2、巡查范围:(均指南渡镇境内)

第一组:239省道钱家圩——腾村,G104国道淦西(新104国道)——大溪路口。沿线行政村:淦西村、石街村、钱家圩村、新河村、平城村、腾村村

第二组:大溪路、南渡集镇(新104国道),沿线行政村:平城村、腾村村、黄山村、胜笪村、堑口村

第三组:南渡集镇——南强线 沿线行政村:联盟村、庆丰村、西圩村、永丰村、梅庄村、强埠村

第四组:104国道南渡集镇(新104国道)——旧县,水西公路南渡段 沿线行政村:联盟村、大圩村、福新村、旧县村、东湖村

三、巡查及处置工作要求

1、各组负责巡查各自路段及沿线村庄,确保全部巡查时间内在巡查路线上;

2、巡查时发现有人点火及时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立即通知所在村书记,并及时上报处置情况;

3、发现已起火的火点,立即通知村书记,督促村灭火队到位,同时立即通知对应村的挂钩镇领导,告知方位,协助相应村共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上报镇考核组;

4、巡查时发现已过火痕迹,立即通知对应村的挂钩镇领导,告知方位,由镇、村及时处置;

5、巡查时检查村级巡查队、灭火队、定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发现离岗情况,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考核组;

6、在环保督查发现火点后,接通知10分钟内到现场处置,并及时通知对应村的挂钩镇领导,告知方位,并上报处置情况;

7、镇挂钩领导、片长、村委干部、定村干部按各自分工,在巡查时间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巡查、督促和妥善处置工作。遇特殊情况,与应急小组联系。

8、各巡查小组中午、晚上在食堂用餐,节假日不休息。

四、考核

本工作涉及的各小组成员的考核按每组所涉村的平均成绩作为考核成绩折算奖罚。

考核组联系人:张国军、李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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