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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南渡镇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838/2019-0005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南政发〔2019〕64号 发布机构: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产生日期:2019-09-29 发布日期:2019-10-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南渡镇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的通知
南政发〔2019〕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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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规模养殖场(户):

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溧阳市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行动方案的通知》(溧动防指办〔2019〕6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我镇开展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行动。现就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9月底前,由镇畜牧兽医站制定具体方案,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做好宣传发动、人员安排、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10月,各规模养殖场(户)自行制订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并将免疫程序上报兽医站备案。各村散养畜禽由村级防疫员实施集中免疫,各村指派专人配合辖区内散养畜禽免疫协调、登记确认工作。兽医站技术人员做好各责任片区规模场(户)、散养户防疫的指导工作。

第三阶段:汇总。10月31日前,各村将确认后的畜禽散养户免疫表格(见附件)整理盖章交镇畜牧兽医站。﹙地址:溧阳市南渡镇永安路22-1号,电话:87628919﹚

二、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当前非洲猪瘟疫情的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常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更不能忽视。因此,各村、规模养殖场(户)要高度重视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防疫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防疫职责。

二是规范免疫档案物资管理。规模场(户)凭免疫档案记录申领疫苗、耳标、消毒药。散养户以村为单位,由村防员统一申领。防疫物资使用量应与实际养殖量相符,杜绝浪费。过期及未使用疫苗交兽医站,统一报损及无害化处理。

三是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坚持定期消毒,特别是养猪场(户),应适当提高消毒频次,及时更换消毒品种。养殖人员、车辆、物资等进入养殖生产环境务必及时消毒,更换一次性防护用品,注意鞋(靴)消毒。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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