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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溧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资助办法》(溧教人〔2011〕38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资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助项目和对象
1.资助项目为学历进修(在职教育硕士)、著书立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课堂教学评比、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四个项目,其中学历进修(在职教育硕士)、著书立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由学校申报,课堂教学评比、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获奖情况由溧阳市教师发展中心提供,不需学校申报。
2.申报对象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申报经费资助流程
1.教师个人向学校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学校对教师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并按学历进修、著书立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个类别分别汇总填写汇总表(表格见附件,共2张),原件由学校审核后退回。
3.由局成立学术委员对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审定,根据审定结果核算经费后下发到相应学校,再由学校发放给相应教师。
三、材料上报
1.上报时间:2019年11月18日。
2.上报地点:局组织人事科。
3.上报要求:汇总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作为目录放在教师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前面简单装订,电子稿发送至1181288503@qq.com邮箱。
四、其他
1.出版的书籍是指正规出版机构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核心刊物是指论文发表当年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的教育教学类刊物(含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课堂教学评比是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逐级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中荣获的常州市一等奖、江苏省一、二等奖。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逐级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荣获的溧阳市级及以上等级奖。
2.学历进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毕业证书、入学通知书、学费发票,著书立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专著原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和封底。
3.申报资助项目的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18日后及12月的可资助项目纳入下一年度申报。
附件:申报2019年继续教育经费资助汇总表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8日
20191108关于申报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经费资助的通知.pdf
201911082019上报继续教育经费资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