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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激励教师以德立身,立德树人,静心钻研教学,不断提升教育教学业务素养,努力造就一支新时代优秀教育人才队伍。
附件:
1. 关于印发《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教人〔2019〕6号)
2. 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1月30日
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