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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拨付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186万元;二是义务教育初中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小学每生每年1500元,拨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345万元;三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拨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5万元;四是对中职教育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拨付中职国家助学金63万元;五是对普通高中低保、特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按照每生每年1700元的标准对学校给予经费补助,拨付免学费补助资金24万元;六是落实扩大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对中职学校符合政策要求的学生免除学费,按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对学校给予经费补助,拨付免学费补助资金11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