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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 阳 市 教 育 局 电 话 通 知
第 251 号
签发:
虞锡平
核稿:
芮进
拟稿:
马洪生
时间:
2019-03-28
关于转发教育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中国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见附件)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现将该管理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溧阳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