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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索 引 号:014143379/2019-0003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教育局
产生日期:2019-12-07 发布日期:2019-12-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溧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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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行政许可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结合教育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评议活动由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条 社会评议对象为局机关和行政审批中心教育局窗口。

第四条 社会评议采取公众评议、特邀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众评议可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进行,也可委托媒体或有关单位组织进行民意调查;特邀评议可以组织和邀请相关部门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有关专家进行。

第五条 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政务信息依法公开情况;

3、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第六条 社会评议的主要程序:

1、制发社会评议通知或在溧阳市政府门户网社会评议告示;

2、编制社会评议测评表格;

3、确定参加社会评议人员;

4、组织参评人员查阅资料,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

5、发放、填写、回收社会评议测评表;

6、汇总(含网上测评)社会评议情况,并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 社会评议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级,评议的结果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教育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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