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构建全市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基础,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民科协﹝2019﹞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和时间
备案对象:溧阳市境内民营企业。
备案截止日期: 第一批 6月14日
第二批 8月16日
第三批10月18日
二、备案企业条件
1、在溧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企业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企业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申请备案的企业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备案程序
1、申请备案的企业登录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请企业自行设置用户名和密码,由市科技局负责审核);
2、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并上传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3、市科技局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企业方可下载打印;
4、企业下载打印《备案申请表》连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二份报送至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
四、其他事项
1、请各镇(区)、江苏中关村科技局认真组织,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做好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
2、企业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可靠。若企业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3、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管理服务费用50元/家(含证书印制工本费),为便于统计和开票,将通过在线系统收取。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试行)》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科 张俊
联系电话: 87172810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溧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30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