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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各镇(区)财政所(分局):
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员信息系统”)自建设以来,填报口径日趋完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在促进财政管理科学性、规范化和信息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保障数据及时、有效、准确地填报,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现将2018年度数据更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2018年数据
各镇及市各有关单位在核实、更新本地区行政区划信息的基础上,根据2018年单位和人员变化情况,认真进行数据更新工作。对一些可疑数据要认真核实,并在更新2018年数据时一并修正。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和要求填列,加强数据审核分析。对人员信息系统提示的可疑数据,要逐单位、逐人、逐项进行审核,对错误信息作出更改。要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变化,及时更新在职职工人员支出功能分类数据。信息库数据要与部门单位财政决算以及人事、编制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切实提高数据准确性。对于检查出来的重复人员记录,尤其是同一个身份证号码在多家单位存在的情况,应及时处理。
(二)要加强人员信息系统与部门预决算、工资统发,以及人事、编制等信息系统的衔接,提高数据准确性。要加强与相关管理系统的衔接,加强与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人员信息系统的作用。
(三)今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继续使用V3.0版,请市各有关单位、各镇财政所仔细阅读下发的软件操作步骤、注意事项,认真学习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用户手册,根据要求完成系统升级、数据更新等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2018年财政供给单位人员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四)请各镇及市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6月7日前将2018年数据库文件、人员信息汇总情况表和文字说明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纸质报表和文字说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溧阳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