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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编制了《2018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2018年江苏省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并公布全省执行。
《收费目录》中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是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审批权限由国家和省两级有权部门批准、江苏省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取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收费项目,共计41项(不含国家和省已经公布免征和暂停征收的项目)。
2019年1月1日起,江苏省各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为准,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分别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
2019年1月1日以后国家、省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动态向社会公布。
2018年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xlsx
2018年江苏省考试考务费项目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