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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溧阳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法治财政管理先进示范点”单位为契机,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不断创新法治思路,探索法治方法,扎实开展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领导,构建法治财政工作平台。
(一)成立领导小组。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工作,成立了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员分工,及时调整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工作进度督查会,听取各科室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相互配合,齐抓共管。
(二)出台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了《溧阳市财政局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责任分工,指导督促全局上下有计划按步骤地落实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效实现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与年度财政工作的有机结合。结合我局各科室的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及时制定《溧阳市财政局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将各考核点逐一分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三)落实人员责任。建立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联络员队伍,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分解落实,聘用专业律师,为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审查、指导等事务,为规范开展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为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推进法治财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注重教育,打牢法治财政工作根基
(一)大力强化法治培训。坚持学法用法与守法护法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财务管理能力。一是学法内容计划明确。年初制定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向,打造“财政讲堂”学习平台,加强财政干部的日常学习交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切实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二是学法考法相结合。执行中层干部任职前法律考核制度和新录用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组织拟提拔中层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考试,提高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三是加强干部法律培训。举办镇(区)财政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各镇(区)财政所干部学习法治财政建设和财政监管等政策业务,进一步提高基层财政财务人员依法管理基层财政事务、服务保障民生实事的能力。举办政府会计制度培训,对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近三千人次参加了此次培训,提高全市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技能。组织全体财政干部参加财经法规知识竞赛,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财政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开展“财政宣传月”活动,增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推动经济转变方式,保障改善民生的宏观政策导向,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广泛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财政支持经济转型升级、科技创新、农业现代化、文化建设、民生幸福、社会管理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宣传月期间,我局通过现场咨询、流动站牌、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财政政策,“初心永不忘,思想再解放,财政惠民生,真情系百姓”文艺演出,通过网络直播,实现了线上线下同时播放,使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财政,推动各项财政政策有效落实。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介进行常年宣传活动。为提高财政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三、联系实际,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工作
(一)坚持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保证决策质量,我局党组坚持落实《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民主决策机制,对财政政策出台、重大资金分配等问题,注重充分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坚持集体决策,确保了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二)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市政府《溧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采取扎口管理、统一编排文号、流程控制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文件制发前送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会签,以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有效,不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开、后评估工作。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事前法律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文件制发后及时通过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系统报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审,有件必备,并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
(三)落实财经纪律制度,确保财政资金人员双安全。坚持预算编制审核管理机制,按照“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绩效预算要求,优化了预算编审流程,制订了相关科室权责明确、有机衔接的科学化、民主化预算编审机制,确保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坚持预决算公开机制。出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全面推进和规范政府、各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实现集中公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单位内部控制编制和报告工作,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提高行政单位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强化债务管理制度保障,严格控制增量,有效化解存量,切实管控债务规模,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完成全年化债目标。坚持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断修改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了服务承诺制度、会议制度、文档管理制度、保密制度、考勤休假制度、后勤管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财政内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四、规范行政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一)规范财政行政权力事项。全力实行政务公开,推进机关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大力精减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本着职权法定、精简效能、重在规范的原则,加快完善“一张网”清单,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建设。
(二)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出台《溧阳市财政局财政检查工作操作规程》等制度文件,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项目计划、工作规程、结果跟踪落实等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建立“双随机”系统,和“双公示”机制,开展严控公款消费等专项检查,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加强绩效管理、组织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依规处理各类质疑投诉。对于投诉、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事项,我局严格按照法定流程,认真接待解答,公平公正处理。
五、接受监督,规范各项依法行政行为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透明度。利用政府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依法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局部门和本级财政的预算、决算、行政权力事项责任清单、财政工作动态等行政事项内容。积极运用报纸、电台等其他媒体主动公开财政政务信息。
(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做好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办理前坚持联络沟通,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办理中坚持对照问题实地调查研究,拟定解决方案,提升办理实效。
一年来,经过我局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我市的法治财政工作又有了新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法治财政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的保驾护航下,我市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被江苏省财政厅评为“财政重点工作一等奖”;在全市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中名列前茅,连续三年被溧阳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并收获“重大贡献奖”“工作创新奖”“优秀项目奖”三个单项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