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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年来,溧阳财政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振兴的战略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部署,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完善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是完善农业农村投入优先保障机制。市财政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资金总量持续增加。
二是加快构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围绕《溧阳市乡村振兴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将农办、农林、水利等涉农部门的30多个项目资金整合为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等6大类专项资金,共整合市级资金1.4亿元,上级资金2.1亿元,通过整合后的资金总量为3.5亿元。
三是创新乡村振兴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市财政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七彩曹山田园综合体”成功入选2018年财政部在江苏的唯一试点项目,三年内共计获得上级财政资金1.05亿元。
四是实施财政涉农资金绩效管理。逐步将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涉农资金投入、使用、监督的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是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机制。市财政会同相关部门拟定了《溧阳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溧阳市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文件,切实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