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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清单及样式: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3.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4. 备案承诺书
5.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书
附件1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设置一所养老机构,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法人登记机关:
法人登记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公民身份号码:
服务范围:
服务场所性质:自有/租赁
养老床位数量:
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数量:
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数量:
服务设施面积:建筑面积:占地面积:
联系人:联系方式:
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提供环评报告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建筑面积在300㎡以上的,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内设餐饮服务机构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内设医疗机构的,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备案证明(复印件)
使用特种设备的,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请予以备案。
备案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
: 编号:
年 月 日报我局的《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收到并已备案。
备案项目如下:
民政局(章)
附件3
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
养老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开展服务活动,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18年第36号)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2. 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规章。
3. 收费管理应当符合《江苏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4. 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护理站等设置标准。
5. 开展餐饮服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应食品安全标准。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附件4
备案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如实填报 的备案信息,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报送后续重大事项变更信息。
承诺已了解养老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诺开展的养老服务符合《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载明的要求。
承诺按照诚实信用、安全规范、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养老服务,不以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欺老虐老、不正当关联交易、非法集资等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
承诺不以举办养老机构名义从事房地产开发,不利用养老机构的设施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不改变机构的养老服务性质。
承诺主动接受并配合民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承诺不属实,或者违反上述承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5
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书
我单位有关事项发生变更,该养老机构变更备案信息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备案单位: (章)
备案流程:
养老机构备案办理部门:市民政局
养老机构备案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备案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社会福利和彩票管理科
咨询电话:87037126
常民养老〔2019〕4号 关于做好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