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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民政办:
为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节日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社〔2018〕135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老人、孤儿群体发放节日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人100元。你镇(街道)共有城乡困难群众 6461 名,发放节日补助资金 64.61 万元。其中:城乡低保对象 4416 人、44.16 万元,农村五保对象 1884 人、 18.84 万元,城市“三无”老人 62 人、 0.62 万元,孤儿 99 人、 0.99 万元。
希各镇(街道)健全台账资料,规范发放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及时将补助金发放到城乡各类困难群众手中。
溧阳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