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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
现将《溧阳市困境儿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遵照执行。
溧阳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4日
溧阳市困境儿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民政部召开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决定在全市开展困境儿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坚决查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等问题,强化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的规范执行,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筑牢兜底保障底线,确保中央民生保障政策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全市困境儿童专项治理从2019年11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通过专项治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民政为民”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腐败问题。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困境儿童经办人员特别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保障待遇为重点,整治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全面开展民政系统工作人员近亲属享受保障待遇核查工作;查处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保障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二)筑牢兜底保障底线。结合“阳光扶贫”工作,逐户排查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境儿童、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已退出的家庭。根据排查情况,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防止“漏保”情况发生。
(三)严格执行规范管理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治理,找准困境儿童保障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严格执行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要规范文书,做实做细经办服务流程,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广泛运用“互联网+监督”方式,提升工作透明度,将所有可以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地予以公示。市级民政部门通过系统平台上传保障人员信息,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镇(街道)、村(居)通过困境儿童家庭常住地所在社区(自然村、组)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各镇(街道)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解决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入户调查不细致、保障对象不准确、动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关系保”、“人情保”、“漏保”等突出问题,确保保障对象认定准确,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市民政局下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各镇(街道)根据部署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治理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各镇(街道)对现有困境儿童,全面开展复核工作,进行入户调查,严格按照“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确保将已享受待遇困境儿童相关信息核实准确,确保调查工作不漏一户。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21日-12月20日)。各镇(街道)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立行立改。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容忍、无死角;通过对困境儿童家庭情况的核实,发现死亡、年满18周岁且不再读书、监护人恢复监护能力等不符合保障政策规定的,认真进行清退。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各镇(街道)对本地专项治理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并对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坚决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要自觉践行“四个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共同奔小康”的要求,贯彻市委、市政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的打赢脱贫攻坚战部署,扎实做好困境儿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
(二)勇于担当责任。做好困境儿童保障专项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和经办同志是具体责任人,要对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格局。要善于借势借力,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争取纪检监察部门支持,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主动发挥“阳光扶贫”上下联动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三)严格执纪问责。各镇(街道)要认真梳理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民政领域违法违规案例,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举一反三、主动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