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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民政办、财政所: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3〕12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全市135名参加职工医保的低保对象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256.0898万元。其中核准你镇参加职工医保的低保对象 人,下拨救助金 万元。
希你镇健全台账资料,严格发放手续,及时将救助金发放到受助对象手中,并将发放花名册报市民政局。
附件:2018年参加职工医保的低保对象救助名单(已发至各镇低保邮箱)
溧阳市民政局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