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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民政办:
2019年5月,常州市审计局关于乡村振兴专项审计结果显示:我市在2017年、2018年两个年度中,农村低保、尊老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时,出现部分对象死亡后继续享受政策的情况(详见附件)。经查部分镇(街道)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补贴资金发放不规范、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该情况已引起常州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根据《关于开展低保等补贴超范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民财〔2019〕1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低保等补贴政策的落实,严肃纪律,端正作风,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尊老金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清查。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审计反映的情况,严格依据《常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 常民救〔2011〕10号)、《关于向80周岁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溧政办发〔2011〕92号)、《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溧民发〔2016〕150号)等文件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排查、核对、清理工作。重点对户籍迁出溧阳的、死亡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和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对象,分类梳理发放农村低保、尊老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时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产生违规发放的根本缘由。
二、及时组织追缴。根据清查结果,对3个月及以上的超发补贴资金,要及时开展追缴工作。对未实施追缴或追缴不力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健全制度机制。要堵住政策制度漏洞,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让工作有章可循,扎牢制度笼子。进一步完善线上核对和线下入户的复核机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死亡信息连入系统后,各镇(街道)工作人员要及时与村委、社区核实上报的死亡人员信息,并完成注销操作,按规定停止发放补贴。对部分在外地死亡人员,要求在掌握情况后及时注销对象,完成异动情况的数据处理工作。
四、强化业务培训。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熟悉补贴政策和业务操作流程,增强业务能力,加强警示教育和作风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镇(街道)要主动接受纪检和审计部门的专项督查,对以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挪用、截留扣押、擅自改变补贴金发放金额等违规行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各镇(街道)于8月15日前,将本次乡村振兴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完成对3个月及以上的超发补贴资金的追缴。
溧阳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