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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苏民助〔2019〕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并且认真执行《关于做好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常民救[2018]2号)、《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民救[2019]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社会救助精准兜底脱贫工作。
溧阳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溧阳市民政局
2019年8月12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