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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处、中心):
因人事变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如下:
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健清: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和机构编制及财务管理等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政治处。联系天目湖、戴埠司法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湛曹林: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后续照管工作,协管党建和工会工作。具体分管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大队)。联系南渡、社渚司法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旭辉:负责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民调解、大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稳工作以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具体分管人民参与与法治促进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联系溧城、昆仑街道司法所。
副局长叶文武:负责公证、律师、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具体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公证处。联系竹箦、上兴司法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超:负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公室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管意识形态工作。具体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秘书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联系别桥司法所。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仲梅娟:负责行政复议应诉、法制和信访工作。具体分管复议应诉与执法监督科。协管依法治市办公室和法治宣传教育以及青年、妇女工作。联系埭头、上黄司法所。
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10月9日
溧司党〔2019〕13号中共溧阳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