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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
2018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局关于《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暨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勤于敬业、乐于奉献、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褒奖先进、弘扬正气、激励队伍,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创新开展,市局经研究决定,对在2018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立新功。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学习,学习他们心系群众、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立足调解、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正直无私、秉公办事的浩然正气。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以增强调解能力为主线,以提升调解质效为抓手,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排查、预防和化解功能,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
溧阳市司法局
2018年 12月29日
溧司发〔2018〕50号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8年度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