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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司法行政2019年度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两大攻坚年”和“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年”工作主题,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工作,充分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对标找差、争先创优,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在新起点上奋力开创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为高质量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一、聚焦服务大局,进一步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1.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攻坚年”。出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保障“两大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主动对接走访重大项目,为项目落地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确保项目招引有力推进。围绕重大项目融资风险防范,开展免费的全面法治体检,重点分析合同管理、劳动用工、对外担保等方面风险情况,提出预防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整合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有力防范项目建设中的法律风险,及时化解各类涉及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
2.服务保障“全域环境攻坚年”。大力宣传《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推动天目湖湿地公园法治文化生态长廊和“一号公路”法治文化景观带建设。加强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及时妥善排查化解涉及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助力全域环境攻坚。
3.提升行政执法规范水平。梳理发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定期抽查通报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情况。督促指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扩大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细化完善执法案卷的抽取方式、评查标准,对评查中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将评查结果纳入年度依法履职考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行政执法投诉办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作用,督促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4.完善“百姓议事堂”工作机制。推动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百姓议事堂”建设的工作意见》;加强与各镇(街道)的沟通协调,选择工作基础好、作用发挥好的村(社区)“百姓议事堂”重点推进;从全市各部门和调解组织中,遴选一批擅长农业农村类纠纷和婚姻家庭类纠纷调处工作的专家骨干,组建百名专家库,充实“百姓议事堂”调解工作力量;加强对“百姓议事堂”理事的培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强化“百姓议事堂”面上情况收集掌握,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
5.深化“法企同行”。开展“法企同行·风险防控”专项活动,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风险成因、规律和对策的常态化研究,特别是针对P2P网贷、消费金融、互联网投资理财、互联网保险等金融产品开展研究论证,分析潜在风险,及时向相关企业提出防范建议。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司法行政服务企业发展长效机制,组织“12348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送法进企进招聘会、上岗培训、法治宣讲等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二、完善一体建设,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走在前列
6.完善依法治市工作机制。落实中央、省和常州市委相关文件精神,完善党全面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工作规则,加快制定协调、督促、督察等方面的工作规定,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强化分类指导、督导检查和跟踪问责。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各镇(街道)和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法治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7.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落实《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重点,细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引导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政府涉法事务处理。完成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和后评估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强化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质量。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根据新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办案流程,提升办案质量,起草《溧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提请市政府发文。
8.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出台《2019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任务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根据机构改革后各单位的新职责,研究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检查督导。在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重点做好相关村(社区)创建指导工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重点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提升工程。开展4·8司法日、12·4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开展法治书法、法治漫画、法治微故事等征集活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管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协调,推动选任管理与使用工作的紧密衔接。
三、履行三大职能,进一步提高业务条线实战能力
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司法行政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在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以及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等特殊人群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甄别排查,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的指导管理,落实涉黑涉恶案件备案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三项制度。
10.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组织调解员下沉到城乡社区,开展“拉网式”“滚动式”排查,落实专报、直报、“零报告”等制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力争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不发生因调解不当而引发信访矛盾或矛盾上行。
11.健全完善各级调解组织。推动人民调解网络从“3531”向“3NN1”发展,建强市、镇、村(居)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派驻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鼓励和支持设立个人调解室,加快推进服务退役军人的专门调解组织建设。
12.全面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教育帮扶。探索社区矫正工作“四色积分预警”机制,试行“月初评估确定等级、积分预警实时上调”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刑满释放重点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坚决防范脱管漏控。紧紧围绕降低复吸率目标,扎实做好戒毒典型筛选、培育工作,推动后续照管工作提质增效。组织开展特殊人群特困家庭帮扶,协助解决其就业、低保、未成年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
13.加快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完成社区矫正视频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入矫管理、矫治服务、解矫社会保护区“三大工作区域”,切实推动教育矫治向“专科门诊”转变。
14.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市级中心全面统筹、指挥调度等职能,完成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贯标工作。在部分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基础上,研究细化法律服务项目、产品,加快推动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加强对阳光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的帮助和指导,鼓励推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15.提升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水平。扎实开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攻坚年”活动,强化律师管理服务,督促律师事务所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律师行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加强全市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动态更新发布诚信“红黑榜”,完善执业信息公开、投诉查处等制度,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监管力度。规范“法润民生”微信群运行管理,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标准,推动并指导做好“两公”律师工作。
16.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深化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工程,扩大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的覆盖范围,探索建立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辩护全覆盖制度。
17.加快公证体制改革。落实独立法人制度,招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担任公证员助理,努力实现公证员数量配备达标。落实40类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社会承诺,全面推行66类公证事项在线办理,实现公证申请、受理、审核、缴费“全程在线”。
四、打造四化队伍,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18.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专题学习教育,加快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19.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做好网上舆情监测引导和管控处理工作,围绕“两大攻坚年”工作主题,加强正面舆论宣传,主动讲好司法为民服务故事。
20.加强全系统党的建设。开展局机关支部“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打造‘四化’党员队伍”主题活动,重点提升机关支部凝聚力和党员整体素质。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优化党支部设置模式,严格各项组织生活制度。
21.开展“司法行政规范化建设年”活动。通过对执法标准、服务标准、程序标准的贯彻执行,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规范运行,力争在服务中心工作能力、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激发队伍活力方面有新的突破,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提升在全省及本市考核中的排名。结合司法部“短板大调研”活动,对照省司法厅绩效考核标准,在全系统深化“全面对标找差,全力争创一流”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短板,细化整改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22.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司法所“基础、一线、综合”平台的定位,加大人财物向司法所倾斜力度,组织年轻干部下沉司法所,加强司法所在法制审核把关、执法协调监督、行政调解指导等方面的能力建设。
23.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举办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普法骨干等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专家型、骨干型和技能型人才比例。逐步提高全系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比例,努力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中提升实践能力。
24.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等,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和违规吃喝、烟(卡)问题专项整治。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抓好廉政教育。持续强化严格监督,针对刑罚执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和全过程监管,确保廉情见底、风险受控。
溧司发〔2019〕7号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溧阳市司法行政2019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