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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建设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请示
索 引 号:014143432/2019-0003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司发〔2019〕27号 发布机构:市司法局
产生日期:2019-10-15 发布日期:2019-10-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设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建设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请示
溧司发〔2019〕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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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2020年是“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年。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苏发〔2016〕32号)通知要求,“县(市、区)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成率达到100%”。省司法厅对县(市、区)司法局绩效考核也要求宪法宣传教育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为此,我市宜抓紧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一、目的意义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新时期的法治宣传教育明确了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创新法治宣传方法,建立法治宣传阵地,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在公共场所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如法治公园、法治广场等,可以提高法治文化传播的亲和力、吸引力。

     从周边情况看,多数县市区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已相继建设法治文化中心或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如:2017年10月金坛区投入560万元打造了青少年法治体验馆,2019年8月金坛区决定投入300万元新建宪法主题公园;武进区已建有法治文化公园和法治宣传教育中心,现计划投入数百万元进行升级改造;新北区也正积极准备立项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二、前期准备

     为谋划建设我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市司法局组织到浙江省德清县、杭州市余杭区、绍兴市上虞区进行了学习考察,邀请有关人员进行了咨询讨论,对我市的湾溪公园三期、燕山公园、燕湖公园等地进行了实地察看,综合各种考虑,我们建议将我市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建在湾溪公园三期,即清溪中路西侧,南起南环西路北至建设西路。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湾溪公园三期目前除了自然景观外,尚没有植入任何文化元素,而燕山公园内已有消防、食品、健康、文明等众多文化元素,燕湖公园也已有慈孝文化,再植入法治文化,显得比较拥挤,主题不是很突出。二是环境优美。实施景观提升改造后的湾溪公园三期,面貌焕然一新,公园植被、路径、草坪、硬铺诸多景观元素一应俱全。三是具有一定的人流量。周边有阳光城市、天目花园等大型住宅区,已经成为市民休闲锻炼的好去处。交通便利,适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该地周边有几所学校,便于向广大中小学生宣传法律,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中播下法律的种子。

     我们设想借助而不破坏公园现有景观,合理布局,将具有法治精神、普法教育等内容融入到景观之中,建设一个传播宣传法治精神、法治文化、法律常识的主题公园,相信增添法治文化元素后能够为公园的秀美景色锦上添花,成就为公园景观与文化互动的全新景区。

    三、资金概算

     基于我市尚无市级法治文化园的现状,同时避免建成“规模不大、档次不高、风格单一、文化内涵浅显等不足的低级版本”,建议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个法治文化宣传主阵地。通过近期赴外地考察同等规模城市的法治文化园建设情况,我市拟建设的法治文化园投资初步概算为400万元,建议列入财政性投资项目,请财政予以追加。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溧阳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5日


溧司发〔2019〕27号溧阳市司法局关于建设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的请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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