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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城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战略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根据《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常城管〔2018〕65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斗争中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实施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操文杰 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明玉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 员:崔 宏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马 浩 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缪正征 市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
潘淑娟 市市政市容管理中心主任
张田松 市菜市场管理中心主任
王文燕 市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王 芬 市城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芮双美 市城管局法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崔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小组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
(一)目标任务
通过3年不懈努力,城市管理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8年9月至12月)
制定行动方案,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在城市管理领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调查摸底、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月至3月)
深入摸排核查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摸底排查。深入集贸市场、建筑工地、违法违章建筑、公园广场、大型户外广告、工程建设、渣土清运等进行调查走访,并对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扫黑除恶工作运行机制。
3.重点攻坚阶段(2019年4月至12月)
对城市管理领域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打掉城市管理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4.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月至12月)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并完善城市管理领域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1.拓宽线索渠道。局属各部门和科室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案件、行政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二是结合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职能开展针对性摸排调研,梳理分析并提供案件线索。
2.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要规范移送反馈程序,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对涉及“保护伞”或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及时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
(二)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
加强重点区域排查整治。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城市管理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公安机关与城市管理部门联动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方、行业和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责任部门和科室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推进措施。特别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扫黑除恶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强力推动落实。
(二)强化督查监管。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严格落实督查监管责任,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强化日常监管,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机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对行政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要运用各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不力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举报电话:110(24小时),87266198(工作时间)。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部门和科室要及时将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情况每月底前报局扫黑办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