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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城管局绿化废弃物原料收集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园林中心绿化废弃物处置工作,提高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置效率,提升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能力,特制订本规定。
一、绿化废弃物收料时间
夏季 上午08:0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 上午08:00—11:30
下午13:00—16:30
二、绿化废弃物收料范围
1. 落叶和嫩梢及草屑(包含枯萎草花、宿根花卉修剪物)
2. 一般枝叶(常规修剪后的枝叶)
3. 水生植物(含水量较大的水草除外)
4. 大型枝干(包含冬季修剪的大型枯枝、死树主干等)
三、绿化废弃物进场规定
1. 绿化废弃物进场送料经办人须凭《绿化废弃物进场登记单》(详见附件)方可进场,收料经办人收到登记单后引导车辆过磅计重,在指定区域卸料,检查无误后将《绿化废弃物进场登记单》第一联签字盖章后返还送料经办人,车辆方可离场。
2. 运送的绿化废弃物中不得混有建筑垃圾、白色垃圾、生活垃圾、金属、石块、塑料、线绳、树根、树藤等粉碎设备无法处理或会造成设备损坏的物料,如因上述物料进入机器造成设备故障甚至损坏的,一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3. 送料单位在送料前应检查清理运送的绿化废弃物中的拒收物料,进场后收料单位发现拒收物料将拒绝接收该批次的绿化废弃物。
四、绿化废弃物处置考核制度
1. 城管局系统的相关单位,自行留存《绿化废弃物进场登记单》,园林中心将根据统计数据和违规情况,将考核情况纳入绿化专项考核和各单位目标管理考核。
2. 城管局系统外其它单位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收取标准为1万元/年,相关单位自行留存《绿化废弃物进场登记单》,园林中心将根据统计数据和违规情况对于符合进场要求且服从管理的单位其保证金年终一次性返还至缴纳单位,对由于不符合进场要求且不服从管理的单位扣除500元/次的保证金。
五、本规定从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