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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工作)和交通系统32项重点工程(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切实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贯彻落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局重点工程(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对交通重点工程(工作)开展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波
副组长:宋玲园、谈健鹰、李国荣、吴国平
成 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督查小组和办公室,督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督查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督查一组由宋玲园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办公室、组织科人员(办公室牵头);督查二组由谈健鹰同志任组长,成员为综计科、财务科人员(综计科牵头);督查三组由李国荣同志任组长,成员为安全科、信息中心人员(安全科牵头);督查四组由吴国平同志任组长,成员为行业科、综管办人员(行业科牵头)。
三、主要职责
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局32项重点工程(工作)和其他涉及全局中心工作事项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上级领导和局党委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进行督查;负责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督查;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四、督查方式
(一)督查工作采取实地督查和定期不定期督查方式进行。各督查小组根据组长安排,由牵头科室排出督查计划,每季度选取部分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程(工作)进行督查,并填写督查情况报表,报督查办公室汇总。
(二)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督查办公室下文在全系统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报请局务会议,按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局党委将把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将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交通重点工程(工作)督查表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8日
交通重点工程(工作)督查表
督查事项
督查时间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进度要求
实际推进
情况
存在问题
备注
督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