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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国有林场:
清明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常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林业局
2019年3月21日
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常州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