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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阳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指示,不断提升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2019年7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溧阳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内容,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首先是上级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江苏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常州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其次是溧阳市实际情况需要,2019年,溧阳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经过专家实地调查和排查,我市共计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潜在威胁总人数401人,受威胁财产总计4042万元。因此,本《方案》的制定,既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的要求,也是溧阳市地质灾害实情的需要。
《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经过专家实地调查和排查,我市2019年度共计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总降水量较常年偏多,因此,我们要着重把握重点防治区和重点防范期,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二是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根据《常州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常政办发〔2019〕59号),2019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是: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三是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基础建设,不断夯实防灾基础;加大经费投入,着力优化服务保障;注重宣传教育,增强防灾意识。
《方案》出台后,针对我市严峻的防灾形势,我们都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重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各镇(区)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地质灾害防治机制,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二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针对今年天气特点,我们加大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的发布频率,及时提醒群众避险,防灾减灾成效显著。三是组织开展汛期地质灾害“三查”。今年入汛以来,溧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全面掌握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对新发现的隐患点,及时组织专业技术队伍进行核查,划定危险区,提出防治措施等等。
对于《方案》中提到的地质灾害,我们应该如何判断它的发生?
地质灾害发生是有迹可循的,很多征兆我们肉眼就可以观察到。常见的地质灾害前兆有:(1)民房后侧山坡上突然出现滑塌或裂缝;(2)山脚土体突然隆起鼓胀,通常前缘建筑物强烈挤压变形甚至错断;(3)坡脚泉水出现异常,房前屋后出现渗水、涌水;(4)山坡上的池塘或水田突然干枯;(5)沟谷中突然出现异常响声等。因此,发现某一前兆时,要尽快查看,迅速做出综合的判定。
地质灾害前后,需要做的工作有哪些?
针对地质灾害发生前后,我们主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灾前避让。制定地质灾害防御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县、乡、村、点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制定防灾避险路线和撤离措施,进行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等。
二是灾中监测。包括日常巡查、汛期排查和重要隐患点的定点监测,落实地质灾害群众监测员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遇到临时险情,及时启动地质灾害防御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是灾后治理。一旦发生灾情,应组织应急小分队参加抢险救灾,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村干部妥善安置灾民,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地质灾害发生后,应及时进行灾后调查,准确掌握受灾人数、户数,受损房屋间数、面积,积极组织治理。
根据《方案》的要求,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下一步的工作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在完成江苏低山丘陵区1:5万地质灾害详查初步结果,以及全市今年排查确认的2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调查,强化排查。
二是提高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员专业技能培训,增强群众识灾报灾、临灾避险能力。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和及时性。继续开展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安排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工作。
四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充分依靠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加快地质灾害研究、早期识别、监测预警与工程治理技术等研究,大力推进无人机、物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推广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